50、那些医疗费用应到结算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答:属于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与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现金结算,再到结算医院按规定报销。
(一)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
(二)在非结算医院及其下设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
(三)经结算医院核准转诊到指定的非结算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四)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损坏不能记帐的门诊费用。
51、那些医疗费用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答:属于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与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现金结算,再到辖区的社保机构按规定报销。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及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公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
(三)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损坏不能记帐的住院费用。
52、劳务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时限有何规定?
答:报销时限为: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的,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从出院日起三个月内。
53、办理报销手续时需带那些资料?
答:办理报销手续时,需要出具转出医院转诊证明、盖有就诊医院印章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用人单位证明和《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等资料。
54、到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治疗的医疗费用可否报销?
答:参加人到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55、诊治各种意外事故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
答:不能报销。
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属于商业保险范围。由于劳务工医疗保险缴费水平较低,保障范围不宜太大,不可能包罗万象,同时不易判别“各种意外事故”属不属于工伤保险范畴,管理成本也较大。因此,“各种意外事故”暂不列在劳务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
56、除了各种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外,还有那些情形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
答:①未经转诊自行到非结算医院治疗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需就近抢救的除外;②自购药品的;③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④因自杀、自伤、自残、酗酒、斗殴等造成伤害的;⑤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⑥国家、省、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情形。
57、使用那些诊疗项目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答:①门诊诊金、挂号、院外会诊、特需医疗服务等服务项目;②美容、非功能性整容、健康体检、医疗咨询、预防保健等非疾病治疗项目;③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光子刀等非基本医疗保险项目;④特殊医用材料(包括人工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血管内导管、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和单价在90元以上的进口医用材料;⑤眼镜、义齿、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⑥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⑦气功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⑧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⑨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⑩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诊疗项目。
58、使用自费项目是否享有知情权?
答: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规定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应征得参保人或其亲属签字同意。参保人享有知情权,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执行劳务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59、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基金有结余,如何使用?
答: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结余的门诊基金,全部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