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受益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非在校学生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6月13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式下发。此举亦被看做中国“全民养老”制度框架建立的标志。
在此之前,中国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2009年末已覆盖2.36亿人;2009年,中国启动了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到2010年底已有1.43亿人参保;至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则享有财政保障的退休金制度。几大制度之外,城镇的无业人员并无任何养老的社会保障。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尚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镇居民至少有5000万人以上,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约2000万人。
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已有部分省市试点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些城市已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指导意见》则将从全国层面,确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今年的试点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将覆盖全国60%的地区。按照计划,中国将在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从全民养老、人人都有老年保障这个目标上来看,这是消除了制度上的最后一个盲点。”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如是评价。
在不少学者看来,尽管当前保障程度仍较低,却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飞跃”。然而,全覆盖的光环之外,这一新制度的实际效果和运行效率如何,仍有待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