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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特区外的最低工资能否过活?一位细心的网友在网上给自己也帮大家算了一笔账:我在宝安工作,每月租房(单位的房)300元,单位包住不包吃,小企业没有员工食堂,又不允许煮饭,只好天天吃快餐。但这里快餐惊人的贵,每份都要10块左右(天天吃方便面没有力气干活),早餐大概3块,这样伙食费每月大概700元左右。瞧……这一不小心已经到了1000元,为了这不小心超支的300元,我只能拼命加班。交通费、手机费免了吧,交通全部靠走,通话全部靠吼。
一把手回应
王敏:深圳是从1992年开始实施最低工资标准至今已有18年。我们平均每1-2年就会对最低工资进行适当的调整。这么多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一直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的前列。2009年因金融海啸的影响,企业存在困难,所以全国每个城市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进入2010年,我们深圳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在6月份颁布,于7月1日开始实施。
过去,特区内外最低工资一直持两个标准。这主要是根据特区内外产业发展的水平、技术水平、劳动用工特点之间的差别而设定的。但是在近些年的最低工资调整当中,我们也在逐步缩小特区内外之间的标准差距。以2008年为例,特区内的最低工资是1000元,特区外的最低工资为900元,之间只相差10%。
如今的深圳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特区内外各方面的差距在缩小,各方面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都以同城化、一体化为目标同质量、同速度的发展,最低工资标准一体化已成为必然。我们认为,现在,深圳特区内外在“形式上”已实现一体化,且从深圳城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上来看,尽快在最低工资标准上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还是必要的。
目前,新标准的出台还需一个程序,但调整的幅度,不会低于目前特区内最低工资的10%,届时特区内外最低工资标准不会少于1100元。
网友态度
通胀无法预期的话,定多少最低工资都没有意义!关键是要“以人为本”,从提高人的基本生活质量出发。
——“哈罗朋友”
涨工资的N条理由:工资涨了,体现国家为人民谋福利的根本宗旨。工资涨了,可刺激消费,抑制通货膨胀。工资涨了,减少了贫富的差距……总之,涨工资,理所应当。
——“41416700”
代表声音
市人大代表肖幼美:
现在中低阶层的工资水平太低了,不但特区内外工资统一标准要尽快落实,而且工资标准也要尽快提高。面对着物价指数在涨,工资不涨,生活水平越来越低的现状,我们在谈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时,不仅要想到GDP的提高,也要想到对人的发展的提高。如果没有一个普遍工资增长的机制,老百姓永远都是拼命地干活,却分享不到改革发展的一个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