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做客人民网谈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他透露,我国要改变当前公务员工资制度不完善的怪现象,就应摒弃以官定薪。
对于企业工资条例迟迟不能出台,苏海南解释,现在企业工资条例还在抓紧研究、讨论、拟定之中。金融危机带来了很多原来没想到的问题,要重新地把这些相关问题考虑得更周全,把法律制定得既有科学性又有很强的现实可行性。他强调,并非这个条例出台之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就建立起来了。因为条例能否落实,是另外一个问题。
针对收入差距问题,苏海南称,贫富差距的明显缩小不会很快见效。我国在“十二五”期间首先要做到现有的收入差距不扩大,然后有所缩小就是成功。现在,我国收入情况是倒T型。底层低收入的特别大,中高层都不多。而理想模型是橄榄型,到2020年以后,我国才能再争取加快形成橄榄型。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到,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于其内涵,苏海南分析,针对当前公务员工资“怪现象”,我国要尽快改进六方面以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这包括要调整工资结构,解决基本工资比重太小、补贴太多的问题;加快健全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平衡地区之间的公务员的收入水平,不至于有的很高,有的很低;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公务员如果不当官,工资就很低。避免现在很多机关是“五官科”,六个编制、五个长,只剩下一个兵的状况;进一步健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要对基层低收入,特别是县乡镇这一级的公务员的收入,加大对他们的激励力度,让他们拿到的钱和他们的劳动付出比较平衡;建立一个薪酬调查制度。就是看看企业的工资怎么变化,怎么增长。以这个做依据,相应地建立公务员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