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调工参保时限上调至12个月以上
将首度按批次公开审批标准和指标下达结果 》》》招调工专题:2010年深圳招调工办理指南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打击用人单位空挂招调员工的行为,今年招调工政策将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的时限由6个月以上提高至12个月以上,同时也将首度按批次向社会公开审批标准和指标下达结果,以增加透明度。
今年招调工政策修改了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核准或审批条件构成。其中,基本条件的修改主要是将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时限由6个月提高到12个月以上(按照核准条件申报的除外)。
6个工种、2个模块被删除
今年招调工职业工种目录也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等情况进行了调整,总计226个工种,包含184个工种和10个高新技术模块,其中,社会化鉴定工种121个,行业特有工种41个,部省统考工种22个。
其中新增了9个工种,分别为:家具机械木工(中、高级)、电子元器件检验员(中、高级)、计算机操作员(中、高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中、高级)、智能楼宇管理员(中级)、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高级)、出租汽车驾驶员(高级)、石工(中级)、输气工(中、高级)。
以往年相比,还有6个工种、2个模块被删除。
实施预审结果公开制度
今年的招调工政策特别强调了“择优下达”的计划指标审批原则,为保证审批的公开透明度,将首度实施预审结果公开制度,每个批次的审批标准和计划指标下达结果都将在申报系统上及时公布,保障用人单位尽早知晓审批结果。同时,将启用新的招调工网上申报系统,与旧系统相比,新系统的各项功能更加完善,并新设了“人才储备库”这一栏目,凡在深圳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员工都可以登录“人才储备库”申报个人信息,系统会对申报人员的招调资格进行评估并给予个性化指引。
拟招调员工要进行体检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招调工政策要求拟招调员工要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招调入户。体检的具体标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稍晚些时间正式向社会公布。
对此,该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规定,“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是拟招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以前,这一点主要是由用人单位来把握。但是,我们发现,虽然很多用人单位也规定了入职体检,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既不利于相关规定的落实也不能完全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新闻链接
招调工各项业务办理时间
1、企业立户时间为4月27日至7月30日。
企业年度登记时间为4月27日至8月31日。
2、网上申报招调工信息的时间为4月27日至10月29日。
3、窗口截止受理招调工书面材料的时间为11月30日。
4、计划指标的有限期为40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