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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冒名帮我办理信用卡,出了事该谁负责?工厂不让签合同怎么办?乙肝患者被公司开除该怎样获赔?6月2日晚,宝安区法律援助处律师志愿者、广东昂扬师事务所朱健梅、杨崇新律师做客本报法律热线,就读者反映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1. 工人辞工后打伤人前老板是否要担责?
陈女士:我在某大型购物商场租了一个档口,后来我请了工人来装修。装修过程中,工人与商场保安发生纠纷,当时双方并无损失,但工人扬言要对商场保安进行报复。之后工人辞工走了,但在辞工后的第5天,商场的保安被人砍成重伤,说是被我之前雇用的工人砍伤的,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要负责任吗?
律师:陈女士无需对被打保安负责。第一,打人的工人已经不是陈女士的雇工了,打人的工人与陈女士已没有关系;第二,打人行为并非是为陈女士履行职务,而是个人之间的恩怨;第三,故意致他人重伤是个人犯罪行为,罪责自负,与陈女士无关。
2. 工厂不与我签合同提要求我怕被辞退
蔡先生:2008年4月,我来到一家工厂上班。但是至今工厂都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未帮我买社保,每月发工资也没工资条,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是这家工厂的员工。现在,我想要求工厂和我签合同和买社保,但是我又怕说了以后工厂会直接辞退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蔡先生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证明与这家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劳动合同,蔡先生要在平时多留心自己经手的或者看到的能够证明自己是这家工厂员工的证据,比如:工作安排单、送货单、考勤卡、工厂的各种通知公告、同事姓名电话、同事之间的证明、工厂领导的姓名电话、日常作息时间日记、来往信件、代发工资的银行卡等等,都尽可能地收集保存,以作备用。另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蔡先生现在已经与这家工厂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工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工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求补办社会保险。如果工厂不同意,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他人冒名办信用卡造成损失谁来负责?
林女士:前段时间,我莫名其妙地收到一家银行快递过来的一张信用卡,而我从来没有到过这家银行办过信用卡。后来我查询得知,原来该信用卡是小区物业管理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我办理的。目前,这张信用卡暂时还未对我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但我想知道,如果该信用卡给我造成了损失,应该由谁负责?
律师: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只限本人使用。小区管理处未经林女士本人授权同意,替林女士申请信用卡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这一代理结果对林女士是无效的。发卡银行未经林女士本人同意即发放信用卡,未尽到审查申请人身份及真实意愿的义务,存在过失。假如该信用卡给林女士造成了经济损失,应该由小区管理处和发卡银行承担责任。
4. 租来店铺转租他人我能否要求退押金?
周先生:今年3月,我在沙井租了一个店铺,当时与业主签了一年的合同,并交了两个月的押金(5000元)。现在我不想租了,并把店铺转租给了别人,业主也同意我转租,但业主又收了新承租人的5000元押金,并且不退回我之前所交的5000元押金,我想问一下,业主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吗?
律师:你们双方的转租手续有点瑕疵,既然业主同意转租,应当签一个解除原租赁合同的协议或者在原协议中注明解约及押金的处理。业主现在客观上收取新承租人的押金,应视为同意周先生转租,业主应当将周先生的押金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