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缴交;
(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的0.2%缴交。
综上,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按本人工资的1%,全部由用人单位缴交。
16、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农民工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月12元的标准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个人缴交4元。
17、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少儿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少儿家庭每人每年75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75元。
18、参保人自参保后,什么时间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下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9、参保人中止参保后,什么时间开始停止享受待遇
参保人或其单位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可继续使用其个人帐户余额。
20、医疗保险缴费中断,能否补交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
21、医疗保险缴费中断,连续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22、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一个月,能改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吗
不行可选择参。用人单位加医疗保险的形式,但不得在选择参保后12个月内变更形式。
23、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可以相互转换吗
参保人重新选择医疗保险形式的,其参加不同医疗保险形式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可以互相转换。
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年限可相互转换。
原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视同为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
24、医疗保险关系终结时,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可转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退还本人。
25、参保人住院药品费用的记帐比例是多少
参加人发生的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