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型:养老保险问题
内 容:家在湖北,一直交有养老和医疗保险,07年来深圳,公司帮我办了社保也在交社保。请问:我想保留家里的社保账户,合并在深圳重复交的部分,可以办理吗?如果可以,是在哪里办理?该准备什么资料呢?
回复内容: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 第四条 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电话9688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