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您好!我在深圳市一家国企上班,现在想把,在以前单位(安徽省,已交纳7年)缴纳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转到深圳来可以吗?如果可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找哪些部门。谢谢!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调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视为本市的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合并计算。非经我市的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
申请转入人到深圳市社保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到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凭原所在地社保机构员工养老保险转移凭单到我市社保机构查核(约20个工作日左右),经查核到帐后,属个人缴费的,直接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转入手续;属在企业参保的,由企业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表》,提供转移单及内地缴费工资明细表、调动人员凭《调动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户籍迁入的凭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到社保机构参保窗口按规定处理。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