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社保局得知,父母社保卡支付子女门诊费用操作程序将进一步简化。
市社保局对父母使用医保个账支付其参加少儿医保的子女门诊医疗费用的具体操作做了规定:
1.父母用个人账户支付子女门诊医疗费用时,需在子女门诊处方背面注明父母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
2.子女社会保障卡号;
3.双方关系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同时留下联系电话并签名。
此外,统一以子女名字自费挂号就诊,医疗费用结算时划扣父(母)社会保障卡,子女在内地发生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不享受此项待遇。(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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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10:31 来源:搜狐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