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其它地方的户口,我想办理深圳的社保,请问如何办理?交费是怎样的?谢谢
[发件人:忧兰]
忧兰,好:
如果你要以个人名义参保,请详细阅读《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
费参保须知》条例。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险种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三)首次参保人员,属招工或调入入深户的需提供调令(或招工表)的复印件(验原件),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原迁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四)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五)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须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申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四、参保办理程序
(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三)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需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五、其它注意事项
参保人应于每月21日前在银行托收帐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托收失败。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应为其停止参保,若重新参保必须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