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启用了“对角线型”人行道,该市市长称为“创举”。但立马就有不同声音指出,早在2008年,深圳已在华强北商圈两个路口启用对角斑马线。只不过因行人遵章守规意识淡薄,对角斑马线缓解交通拥堵的效果不佳。
伦敦认为是最棒路口的“创举”,我们一年前就“创举”过了,所以在不同的声音里包含了某种优越感是可以理解的事,但紧接着就知道了原来这条“对角斑马线”在我们这儿“不灵”,又不免让人泄气三分。
听起来这似乎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又一现实版本,但是这也正好让我们知道了:很多时候“经”念不好,根本的原因不在于“经”本身,而是“和尚”自身的问题。
为什么伦敦人觉得是“创举”,但在我们这儿却成了“聋子的摆设”?很明显的原因,行人遵章守规的意识淡薄,红灯时间太长,而车辆,也不太愿意避让行人。
“交通拥堵”是一个长期讨论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谁都知道在欧美国家,马路上的机动车老远处看到行人就会减慢速度,礼貌地让人先过马路,即使当时没有红绿灯的约束,或者行人在闯红灯。而且,国外的行人们似乎也没有“闯红灯”的习惯——偶尔见于警匪片,那是剧情的需要。因此,“对角斑马线”在伦敦可以发挥功能,在我们这儿反而造成了新的问题就不难理解:“经”虽好,奈何我们不会念,反倒弄成了“邯郸学步”。
由此可见,很多时候“学先进”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却不能过于急于求成。“对角斑马线”应该不是深圳所首创,也不知道引进之时是否做了调研?虽说画几条线不会花费太多的成本,但是在华强北那样绝对称得上“摩肩接踵”的地方想依靠这两条线来解决交通难题,不啻于“痴人说梦”。而且“斑马线”既已经形成却无法遵守,反倒会让遵守规则的人们茫然失措,于是办法转化为困惑,真是“越帮越忙”。
华强北的行人、车辆之多,恐怕在短期内不能缓解,寄希望于行人和车辆在马路时的“互相礼让”也不现实,那难道就安于现状不成?自然不是。素质的提高非一日之功,在此之前,还是要靠硬性的规则约束来形成习惯。红灯的时间长短总是可以设置,或者为车辆和行人开辟新的通道也可规划,比如步行街等。办法总是有的,拿来的“经”念不了,找切实可行的总还是可以吧?
不必再耿耿于怀那个“创举”的无效,“对角斑马线”的“经”该怎么念,其实不是难题,而那些“形而上”的东西,以后再要“拿来”时,还是先做一番深思熟虑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