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机动车转入深圳,除纯电动汽车、挂车以外,2017年1月1日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和进口机动车,请提前在“深圳生态环境”网络平台办理录入环保信息。
机动车转入深圳条件
一、车主具有深圳小汽车指标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入我市的,应当具有相应的小汽车指标。
二、车辆需符合深圳环保标准
情形一:珠江三角洲区域(广州、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8个城市)转入深圳的轻型汽车,需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情形二:珠三角以外区域转入深圳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需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深圳机动车环保信息录入流程
除纯电动汽车、挂车以外,2017年1月1日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和进口机动车,请提前在“深圳生态环境”网络平台办理录入环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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