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昨日下午宣布,将从今日起在深圳开展“禁鸣喇叭”整治行动,违者将被处150元的罚款,同时要求民警带头不鸣喇叭,慎用警报装置,防止扰民。
据该局负责人称,近一段时间,机动车在深圳市区鸣喇叭被投诉的情况较多,特别是在货柜车辆行经的住宅区,高音喇叭的噪声打破了市民的宁静生活。
对此,深圳市交警局决定开展市区内机动车禁止鸣喇叭的整治工作,今日起,重点在深圳市民生活住宅区、休闲区和商业区,以及市内各主要干道禁鸣区开展专项整治,为期三个月。
“禁鸣”范围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内的道路,以及深圳经济特区以外的干道、主要街道;设有禁止鸣喇叭交通标志的道路。
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处以150元的处罚,而且对记录有三次该项处罚的驾驶员,还将其列入此前市交警局建立的交通违法重点人员管理系统“黑名单”,媒体将进行曝光。对环境造成极大噪音污染的高音喇叭,不仅要进行罚款,还会强制拆除扩音装置。
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同时表示,为了使禁鸣喇叭的整治行动达到更好效果,在内部管理上要求民警带头不鸣喇叭,慎用警报装置。该局各辖区交警大队还设置全天24小时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