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部分用人单位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及2012年10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复查审计。
深圳市社保局将于9月5日至11月30日委托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深圳部分用人单位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及2012年10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复查审计。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