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饱受诟病就是“碎片化”。中国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2009年末已覆盖2.36亿人;2009年,中国启动了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到2010年底已有1.43亿人参保;至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则享有财政保障的退休金制度。在这几大制度之外,城镇的无业人员并无任何养老的社会保障。按照刚刚公布的人口普查报告,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60周岁以上居民约1.4亿人,其中农村约1.2亿人,城镇约2000万人,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大约2000万城镇老人将享受这一制度福利。
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目前65岁以上人口约1.19亿人,占总人口的8.87%,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这种未富先老的局面,为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也加速了中央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尽管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居民养老金55元的标准待遇偏低;尽管向无就业群体的普遍补贴有“养懒人”之嫌;尽管其制度运行效率、资金风险还存在一些争议,但是,随着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意味着中国的养老保险已经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这无疑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飞跃。
当然,从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可以看出,养老保障体制改革正在飞速前进,但其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尽管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但并没有解决在统一的社保法下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村四个隔绝的养老待遇阶层的“一国四制”的养老困境,尤其是公务员的社会养老保险依然没有启动,而要实现社会公平,这一步不可或缺。毕竟,不同的职业在养老标准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同样为社会劳碌一辈子,但在老来之时却不能享受同样的福利,作为一项二次分配的公共政策,反而加剧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这种设计算得上失败。而从更深层次看,这种养老待遇的差距,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就业平衡、制约人才合理流动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