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专家来穗解读《社会保险法》重大利好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昨天,著名社会保险法专家浩雪博士来广州解读了该法的一系列重大利好。不过,全程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法》的浩雪博士强调,该法的实践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才能完善,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1、老婆没工作老公仍享有生育报销
条文: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解读:《社会保险法》给生育保险增加了配偶生育保险待遇保障。“以前生孩子都是个人来负担,以后不用了,有国家。”浩雪博士解释,比如你工作了,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是你的太太没有工作,如果生孩子的话,同样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因为生孩子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按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难道生育保险不仅仅惠及参保人,还要惠及非参保人?实际上,生育保险是男女职工都参加,女职工生孩子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而男职工生不了孩子可享受的只有区区几天产假和工资,现在通过其配偶生育保险待遇,也体现了一种公平。
不过浩雪博士解释,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两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而全职太太享受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其生育津贴这一块并不包含在内。
2、没有社保 单位走佬
工伤事故由基金先行垫付
条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解读:今后发生工伤事故,工人不用怕自己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也不用担心单位走佬,巨额医药费没有人来支付,只要安心治病,其他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搞掂。浩雪博士解释,这一条体现的就是“救人要紧”,不管责任属谁,伤病不能耽搁。但是并不是说单位或者第三方就此可以逃脱责任。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单位和第三人进行追索。
“先行垫付将给社保基金带来极大的压力。如果经办机构不作为的话,社保基金可能就会没钱,所以今后社保的执法力度肯定会加强。”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玲玲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