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想咨询,我所在的企业与我(非深户)有正式劳动合同,但是自入职以来从未给我办理社保,我能否要求其办理?如果企业为我办理社保后,能否要求企业补交自入职以来应缴纳的社保金?谢谢您!
回复内容:你好!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其它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90日内,应当向市社保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或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件及其实施规定》: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有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还有疑问,可拨打9688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