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增的基础上,深圳将对2007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在普增的基础上,对下列企业退休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同时符合两种或两种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199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且在2007年12月31日年龄(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不包括建国前的老工人)的人员;原工商业者。
1997年12月31日前在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且在2007年12月31日年龄满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仍达不到深圳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深圳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补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其社会医疗保险费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