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要看是什么样的意外事故,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08年3月1日实施),因本人过失导致的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九大新举措是将非工作原因、非他人责任、非本人故意行为、非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但因工伤、他人责任造成伤害的,因本人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地宝编辑加注:非故意的、非违法违规的、非工伤的,因本人过失导致的意外伤害有哪些呢?比如,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在家里上下楼梯时“踩空”致伤;因患骨肿瘤造成的摔伤意外;因晕厥造成的意外伤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