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士:我拥有深圳户口,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但是企业未给我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如果万一我失业了,或不在这家单位干了,我能否享受到深圳市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呢?
答:失业保险有关条例规定,单位有替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后你才可享受失业保险,未交就无法享受。如果你的生活确实困难,人均家庭收入低于厦门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可向民政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国家劳动法和深圳市相关地方法规都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如果没有交,职工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单位不办理社保,你又怕投诉后失去工作,可在离开工作单位两个月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依法追回拖欠的社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