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十一)为什么要实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答: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路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安全,破坏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影响车辆生产和改装秩序。利用高速公路能控制出入口、封闭管理的特点,实施入口称重,可以有效地预防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从2019年12月16日起,全国高速公路全面实施了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拒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行驶。
(十二)高速公路入口如何识别货车超载超限?
答:高速公路入口实施不停车称重检测后,称重检测数据将与高速公路收费发卡系统互联互通,经确认为合法车辆的,收费系统将自动抬杆放行;经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收费系统将禁止发卡和抬杆,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十三)货车进入高速公路需注意什么?
答:首先要看标志牌,入口称重分两种形式,一种是秤台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上,另一种设置在收费站广场或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处。对秤台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的,在进入收费广场时有车道指示标志进行指引,货车需靠右行驶,进入称重车道,接受不停车检测。对秤台设置在收费站广场或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处的,在进入称重车道前有车道指示标志,货车需主动进入称重台,接受不停车检测。经检测如果不超重就继续前行,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如果超重则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安排的路线返回。
(十四)ETC货车进入高速公路也需要进行不停车检测吗?
答:需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对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车,实行“货车必检、超限禁入”。
(十五)高速公路入口经称重确认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如何处理?
答:对经称重检测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省级治超系统,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不听劝阻、恶意堵塞、强行冲卡等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其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十六)大件运输车辆如何通行高速公路?
答:通过登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允许通行名单信息转发至申请的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系统。车辆完成称重检测后,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系统自动比对相关信息。信息比对一致将准许放行,并在ETC车载装置内标识“大件运输”标志,沿途ETC门架按照超限运输费率给予计费扣费。对于提示信息不一致的车辆,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关于ETC推广发行
(十七)通行高速公路频次不多的车辆,是否也需要办理ETC?
答: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大力推动ETC在加油和城市停车场的应用。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推广,安装使用ETC的车辆,在通行高速公路时,可以提高通行效率,享受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不行驶高速公路时,也可享受加油打折、停车便利等相关优惠。因此,我们建议广大车主朋友加快安装和使用ETC,充分享受通行便捷、交费打折、加油优惠、停车便利等各种政策红利,让自己的出行更经济、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