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对摩托车禁行已经很多年了,关内四区目前鲜有摩托车上路,想必大家对禁摩政策都有所了解了。
2017年6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继续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内道路行驶的通告》。
根据通告,深圳继续禁止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下同)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内道路行驶。
禁行路段:
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内所有道路行驶。
禁行时间:
每日0时至24时。
禁行对象:
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
例外情况:
上述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不适用于执行任务的特种摩托车。
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违反禁行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一款,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可在非禁摩道路行驶:
持有深圳合法有效牌照,但未在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补偿手续的摩托车,可以在宝安、龙岗区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非禁摩区域、道路内行驶,但不得进入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区及光明、大鹏新区禁摩区域、道路行驶。
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将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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