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推行禁摩限电政策已经很久了。近日,新一轮的限电措施公布,大家注意了。
2017年6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通告,决定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深圳市部分道路行驶。
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后海滨路以东、沙河西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南、望海路以北),欢乐海岸片区(沙河东路以东,侨城东路以西,白石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后海滨路,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沿山路,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兴海大道高架桥(含匝道),赤湾小南山隧道,松湖路,工业一路,太子路,兴华路,工业二路,爱榕路,招商路,蛇口新街,水湾路,工业五路,沿山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蓝天路,荔园路,近海路,花果路,渔村路,湾厦路,兴工路,兴海大道,赤湾六路(兴海大道至赤湾五路),振海路,港城路,航海路(兴海大道以南路段),听海路,通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望海路,金世纪路,蛇口老街,石云路,南光路,南山大道,南头街,南新路,艺园路,常兴路,前海路,月亮湾大道,茶光路,龙珠大道,珠光路,龙井路,西丽路,珠光北路,公园路,公园南路,龙珠四路,龙珠三路,侨香路,桃园路,科苑路,科技南路,白石路,高新中四道,高新南四道,创业路,登良路,东滨路,桂庙路,学府路,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含丽水路、丽山路),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含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
其它禁止、例外情况
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深圳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和机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以及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在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行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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