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假牌行驶 最高罚款5万
在《条例(草案)》中,罚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主要是针对套牌、假牌行为,而本次《修改建议稿》相关的罚款额度依然没变,除了罚款外,还增加了记6分以及一年内再犯将被吊证的处罚。
对套牌、假牌、无牌、恶意遮挡车牌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在征求市民意见时,普遍认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而事实证明,套牌、假牌、无牌、恶意遮挡车牌上路行驶,确实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如2008年,我市查获的一辆套牌车一年多冲红灯103次;2009年8月我市拍摄的无牌、遮挡车牌的车辆冲红灯等37618宗。
为此,针对这类严重违法行为,《修改建议稿》规定,套牌、假牌、无牌、恶意遮挡车牌上路行驶的,依法扣车、处以较高额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一年内有两次违法行为的,吊销驾驶证,并记6分。其中机动车无牌无证行驶的处1万元罚款,非机动车无牌无证行驶的处3000元罚款;不挂号牌、遮挡号牌行驶的,处5000元罚款,一年内有2次及2次以上的,每次处罚款1万元。而套牌、假牌行驶,机动车所有人将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同时,《修改建议稿》规定,被套牌的车辆所有人能证明是他人套牌并有违法行为的,将对违法行为人处5万元罚款,对被套牌者免予处罚。
同时,目前我市每天大约有11000多辆新车上路,这些车辆由于没有车牌,冲红灯时有发生,难以处罚。对此,一些市人大代表和一些市民反映比较强烈。为此,《修改建议稿》规定,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申领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证,未申领而上路行驶的视为无牌行驶,将被依法扣车,并处1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6分。同时规定,申领了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证的机动车,应当在前挡风玻璃粘贴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证,并在后挡风玻璃粘贴放大至正式号牌尺寸的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证,否则视为不按规定安装、悬挂号牌,处5000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