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0日开始,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每日组织千余警力,集中开展代号为“闪电行动”的电瓶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昨日下午,查扣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瓶汽车74辆,拘留3人。
近来交管部门接到不少市民举报,武汉市中心城区道路上有些电瓶车违法行驶,影响了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由于这些车辆无车牌,也没有保险,而且,有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一旦发生事故,赔偿等方面难以得到保障。市公安交管部门决定从11月20日起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等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代号为“闪电行动”的电瓶车专项整治行动。
全市成立了50余个整治小组,采取流动摄像取证与定点查纠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线路和重点时段的管控。
交管部门表示,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停放的电瓶车,发现一辆依法查处一辆。其中第一次被查获的,对持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以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一律写下保证书;对第二次被查获的,处以2万元罚款,有驾驶证的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