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目前不能随便摆地摊。2023年9月1日起,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不可以,新条例实施前不允许摆地摊。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
《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完善户外广告设施定义,新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符合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重要片区和主要路段的详细设计以及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的要求”和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带有光源、声音、反光材料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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