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都是违章造成的
没有交通违违章现象发生,就没有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综观道路上的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行人(某一方)违法驾驶、违法行路造成的。驾驶人只要遵法行驶、谨慎驾驶,再突然的事情也可避免,再突发的险情也可避过。
前不久,笔者上班的路上经过一红绿灯路口,亲眼目睹了十分惊险的一幕:一名中年妇女迎着红灯飞跑过路口,到路口中央时,遇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只听于吱”的一声,小轿车刹住了,前保险杠刚好接触到中年妇女的衣服,中年妇女侥幸躲过一劫。人们当然有理由为这名女王女松了一口气,但如果那辆轿车来不及刹车或者刹车不灵又会怎样呢?她不就成了车轮下的亡魂了吗?这种事故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还少吗?
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这样想,实际生活中,偶尔的一次闯红灯,偶尔的一次超速,偶尔的一次酒后驾驶,偶尔的一次违法超车,如此等等,可以说比比皆是,屡见不鲜。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很少有人去联想这些违法行为潜在的严重后果,反而认为只要不碰上交警便一了百了。在这些人眼里,交通违法只是一件小事,象杀人放火那样,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才会把它看成是重要的事情。
俗话说,苍蝇专盯有缝的蛋,麻绳总是从细处断。不论什么样的违法都存在着事故隐患,不知什么时辰就会酿出惨剧。笔者所居住的县城,今年元旦就发生了这样一个悲剧:当晚,董某与朋友聚饮,庆祝元旦佳节,大醉。回家时,朋友劝他“打的”,他不听,死活要驾驶自己的“宝马”回家,结果,“宝马’’车撞在了路边水泥杆路灯上,致其当场死亡,车辆几乎报废。无数事实证明,违法者不一定全都出事故,但出事故的驾驶人起因则全是违法(某一方)。
古人说得好,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违法是事故的前因,事故是违法的恶果。违法者迟早会自食其果的,不是丧失性命就是后悔终生。奉劝驾驶员朋友,一定要视交通法规为高压线,决不越雷池半步,遵法行驶,谨慎驾驶,确保一路平安,一生平安;广大行人朋友,千万不要认为车不敢撞人,要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主动避让机动车辆,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通过主要路口时,更要备加小心,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马路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