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具体顺序:
1.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依此类推。
2.同一志愿。
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
按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4.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
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六、生源分流方法
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将被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安排录取;
如果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安排录取;
如果第三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按照家长填报的是否服从安排来确定学位安排和分流办法。
家长填报服从安排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到相对较近的、有学位的学校安排学位;
家长填报不服从安排的,由家长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2018大鹏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