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订票第八步——票款支付、生成电子客票、签订协议、领取行程信息提示(时间安排为2025年1月4日—6日共3天)
兑现工作完成后,企业(自组团)可在订票网站上查询订单全部信息(包括日期、车次、到发站、席位、张数、票价等),总票价作为票款支付总额。企业(自组团)须在2025年1月6日前支付票款。支付完成后,经办人到相应业务办理点取行程信息提示。
企业经办人:持《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订票协议》(一式二份)和《企业(自组团)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须加盖企业公章,事先复印一份留存);
自组团经办人:持《自组团信息表》、所有乘车人身份证原件、《自组团体协议》(一式二份)和《企业(自组团)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事先复印一份留存)。
务工团体乘车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进站乘车。如有需要报销的,建议乘车人在行程结束后打印报销凭证。乘车人可在12306网站或手机客户端自行办理退票、改签业务,如已打印报销凭证的,须持报销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车站窗口办理。持团体票旅客进站乘车时,各车站要做好查验,票证人相符,方可放行。
如企业(自组团)逾期未支付或放弃支付票款的,办理点业务人员通过务工团体票程序对电子客票进行回收操作,按订单号批量制出报销凭证后,逐一进行退票操作。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支付票款的企业(自组团),视为无故、自行放弃所订车票,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