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行业专门投诉(旅游,食品,电讯,医疗,保险,法律,财务纠纷等)
1. 小额钱债审裁处:
1)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工作是什么?
这是一个专门处理牵涉金额在,000以下之民事纠纷的法庭,规则和程序较大部分其他法庭宽松。
2)什么是“小额钱债申索”?
受理:,000以下债务、服务费、财物损毁、已售货物、消费者提出的各类申索。
不受理:工资、收回土地管有权、赡养费、诽谤。
3)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am-1pm,2pm-5pm;星期六 9am-12nn
4)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4楼
热线:2877 4068
传真:2587 9139 / 2877 0412
2. 香港海关:
1)投诉内容
假如遇到货品重量不足、假货、假酒、冒牌货,不良营商手法可向海关举报。
2)投诉方法
投诉人请填写并将特定投诉表格(http://www.customs.gov.hk/tc/consumer_protection/trade_desc/contact_us/index.html) 经以下途径寄出:
邮递: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166号
传真:(852) 2543 4942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24小时举报热线: (852) 2545 6182
3. 食物环境卫生署:
1)投诉内容
假如买到质量变坏的食物或食肆的却生问题,可向该署投诉。
2)投诉方法
请提供姓名和联络方法,本署会在10个历日内给予初步回复。如在接获投诉后30个历日内未能给予具体回复,本署会把工作进度告知投诉人。
3)联系方式
电话:2868 0000 或 1823
电子邮件:enquiries@fehd.gov.hk
电子表格:网上填写电子表格
(https://secure1.info.gov.hk/ssl-cgi/fehdnew/enquiry/enquiryc.cgi)
传真:2869 0169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4楼,食物环境卫生署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