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注意啦,大家关注的深圳幼儿园学区化治理方案意见稿意见反馈结果公示了,共可以归纳为2条,具体采纳情况及说明详见正文。
此前深圳市教育局公布了学前教育学区化实施办法意见稿,并公开征集意见。
2021年12月21日,该意见稿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公布。
意见反馈情况及采纳
深圳市教育局于2021年12月8日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期间共收到7条意见,其中与《实施意见》相关的意见共2条,经研究,采纳情况如下:
1、建议暂缓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模式,先做一个点的探索,成熟再推进。
采纳。
罗湖区、龙华区、光明区3个区作为学区化治理试验区,在学区治理架构、运行机制、资源共享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已积累了区域学区化治理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工作。
2、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学区不合理,相对就近分配原则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儿童就近入学的问题,反而哄抬助推房价虚高炒作。建议进一步出具细分原则和政策,不做相对就近原则划分,也要避免政策落地实施后各区教育局在落实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作为问题。
部分采纳。
一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学区主要从教育治理的角度进行规划设计,学前教育学区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不是幼儿园招生范围,不承担招生职责,我市幼儿园招生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二是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在《实施意见》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推进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