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宝安区上云上平台消费券申领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申领条件
(一)申领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领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三)应用《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及服务;
(四)申领企业应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五)合同签署时间为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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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应用资源池服务商产品开展上云上平台工作,加快推动企业以低成本、易部署、见效快的方式应用工业互联网,现开展第二批企业上云上平台补贴消费券申领工作。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8月14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在线获取消费券领取入口+流程、9月及10月消费券发放消息(持续更新)、使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