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6月10日、6月11日进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6月10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客观题 |
6月11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客观题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客观题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主观题 | |
14:00-17:00 |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区,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有关事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http://http://www.mca.gov.cn)。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深圳市考试院、各考点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