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相继开出了“办不成事”受理专窗,专门受理政务服务投诉,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
自2023年2月起,深圳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相继开出了“办不成事”受理专窗,专门针对这一情况进行受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如果有办不成事的情况,群众和企业可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窗口进行现场反馈,还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各专业服务分厅的咨询投诉电话以及深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i深圳”app“民生诉求”入口、“i深圳”公众号“@深圳”入口,邮寄信函、投诉意见箱、意见簿等渠道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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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正式实施。
根据《暂行办法》明确,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专业服务分厅加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牌子,专门受理政务服务投诉,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投诉处理实行“登记-受理-处理-办结-评价”全过程闭环管理。
《暂行办法》明确,经过调查核实,投诉情况属实或者部分属实的,相关政务服务机构或窗口服务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整改结果自投诉工单办结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投诉协调室备案。投诉协调室应当在投诉办结时限到期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确认投诉办结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回访,如实记录处理与回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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