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或仍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通过安排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方式,协商解决无法复工问题。
深圳受疫情隔离不上班会扣工资吗?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或仍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通过安排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方式,协商解决无法复工问题。
对不能通过居家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或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工资待遇,即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深圳疫情期间万一被隔离,工资能全发吗?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 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
但是!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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