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和就业保障工作,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支持重点企业员工加快返岗及吸纳新员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支持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通过补贴鼓励企业自行租车、包专列接回待返岗员工,特制定以下工作指引。
适用对象
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华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补贴标准
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根据省内外区域划分,企业安排车辆赴广东省内区域接送员工返岗复工的补贴2000元/车次,赴广东省外区域的补贴5000元/车次;企业包专列赴广东省外区域接送员工返岗复工的,专列按实际租赁费用50%的标准予以补贴。补贴金额优先发放至企业数字人民币钱包账号。
接送满足条件
(一)接送大巴须为专车接送,原则上只接送龙华区员工且每车不少于20人。可由一家企业单独申请租车,也可由几家企业联合申请租车,并以其中一家企业为申请主体。
(二)接送专列需为整条专列400人以上。可由一家企业单独申请包专列,也可由几家企业联合申请包专列,并以其中一家企业为申请主体。
(三)接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做好防护措施,车辆做好卫生消杀,员工上车前测量体温、发放口罩,配备酒精等消毒用品,满足间隔标准等。
申请方式
(一)提前报备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拟专车定点接员工到岗的,须于车辆出发前1天点击链接:http://ofbzfyrtwnask2h5.mikecrm.com/2K679in进入,扫码下载表格填报后上传进行报备,咨询电话:0755-23336136。
(二)事后申请
企业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携带申请资料到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龙华区人力资源局五楼就业促进科(521办公室)办理。为提高办理效率,企业在疫情期间安排多车次的,仅须一次性提交申请。
受理审核
(一)申请。企业对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到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
(二)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发现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存在问题的,提醒申报企业补齐或通知不予受理,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向申请企业说明未通过原因。
(四)公示。拟补贴企业名单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区级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提请审议。
(六)拨付。审议通过后,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
申请材料
(一)提前报备资料
1.《龙华区疫情防控期间专车接送员工返岗用车备案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
2.《龙华区疫情防控期间专车接送员工返岗用车备案花名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二)事后申请材料
1.《龙华区疫情防控期间专车接送员工返岗复工车费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疫情防控期间专车接送员工赴龙华区返岗复工人员明细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
4.企业购买包车、包专列服务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专车、专列包车费用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专车发车实拍清晰照片3张,需要加盖公章:①出发地车辆及人员合影照片,需拍到车牌号及乘车人员;②途中车内乘坐人员照片;③车辆到达龙华企业后车辆、人员及企业合影,需拍到车牌号、乘车人员及企业名称的企业门头;
7.企业购买专列乘车员工车票(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专列发车实拍清晰照片3张,需要加盖公章:①出发地车站及人员合影照片,需拍到车站名称及乘车人员;②途中车内乘坐人员照片;③高铁到达深圳高铁站后人员及车站合影,需拍到车站名称、乘车人员;
9.企业银行基本帐户(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数字人民币相关材料(姓名、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等)。
办理时限
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拨付时间另行计算。
相关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对违反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将追回骗取、套取资金,并将有关情况录入我市信用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工作指引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读并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