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目前不能摆地摊。2023年9月1日起,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2023年9月1日前,深圳不可以随意摆地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旧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卖的物品或者实施违法摆卖行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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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优化摆卖、设摊经营管理方式
将原《条例》“禁止商店、门店超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规定,修改为“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以兼顾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体市容美观有序,留住城市“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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