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教育局
(一)服务范围
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
(二)认定标准
1.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在校学生总人数达500人以上(含)的区属民办中小学;
(2)区一级及以上办学等级民办幼儿园。
2.申报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办学地点在福田,具有办学许可证;
(2)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开办3年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1 | 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2 | 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章) |
3 | 申报单位办学许可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章) |
4 | 申报单位(幼儿园)办学等级文件 |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章) |
5 | 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名单 | 打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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