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个税法实施后,年终奖怎么发?能领到多少钱?个税新政实施对年终奖发放有什么影响?年终奖会怎么发?相比以前到手是多了还是少了?
新税法实施后,年终奖怎么发?
根据新《个税法》的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计算缴纳工资个税,按照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施行,居民个人所得按年综合计算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计算税后年终奖,我们要先确定两个关键的时间分界点:2018年10月1日以及2019年1月1日。
在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30日发放
可以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适用旧税率),不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
举个例子:假设小明扣除五险一金后月薪8000元(高于旧税法规定的扣除额3500,所以适用公式一),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发放年终奖2万元,那么,小明的税后年终奖为: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20000 ÷12=1666.67(元)
(2)参照2018年10月前税率表,得到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所以:
应纳税额为20000 ×10%-105=1895元
税后年终奖为20000-1895=18105元
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放
可以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适用新税率),不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
举个例子:假设小明扣除五险一金后月薪8000元(高于新税法规定的扣除额5000,所以适用公式一),公司于2018年10月2日发放年终奖2万元,那么,小明的税后年终奖为: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20000 ÷12=1666.67(元)
(2)参照2018年10月后税率表,得到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元。所以:
应纳税额为20000×3%-0=600元
税后年终奖为20000-600=19400元
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发放
不能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应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合并纳税。
备注:上文的除以12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9号文《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于2019年1月1日调整为按年综合计算个人所得,所以不适用除以12的算法。
推荐阅读: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入口、个人所得税退税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