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线路起于深圳湾口岸站,线路主要沿望海路敷设,止于东角头站,线路全长约4.1km,下穿后海河河口,涉及用海。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线路起于深圳湾口岸站,线路主要沿望海路敷设,止于东角头站,线路全长约4.1km,下穿后海河河口,涉及用海。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用海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13号线歌剧院站与日出剧场站之间(以下简称“歌~日区间”),左线海底隧道长51.0m,右线海底隧道长73.4m。
现用海单位来文申请海域使用权,拟申请用海0.2249公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公示,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用海单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
(三)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路桥用海(二级类)。
(四)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用海方式)中的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二级用海方式)。
(五)用海期限为50年。
(六)用海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石云路44号蛇口大厦
(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7月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林业科(海洋渔业科),注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用海项目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26978414,联系人:曾工。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697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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