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只有经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
深圳电动车上可以上路吗
经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上道路行驶。
所有电动车都可以登记吗
回答:不是,2020年4月8日后,在深圳新购买的电动二轮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方可实施备案,对新购买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得实施备案。注:电动摩托车整车编码首位字母为“L”。
电动车新国标
“国标”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400瓦、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伏等,是标准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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