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准备好申请材料后,企业可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操作申报。
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申请指南
一、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文件。
(二)贷款合同。
(三)物流企业贷款利息支付明细表。
(四)利息支付凭证。
(五)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且含有防伪标识封面)。
(六)2019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企业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指引,在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二)诚信征询:主办部门通过中国信用网、信用中国(广东)、深圳信用网等方式,对申报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行查询,了解申报企业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联合惩戒范围。涉及企业经营收入等相关经济数据,根据规定与市统计部门进行涉企数据核对工作。
(三)审核:主办部门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第三方审核意见;结合诚信征询情况、第三方审核意见,召开部门会议集体研究,形成部门审核意见;按照程序从会计中介库中抽取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诚信征询情况、第三方审核意见、部门审核意见以及审核流程进行外部审查;专项资金审议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对上述资助工作进行集体审议。
(四)社会公示:经专项资金审议小组审议的资助结果,在相关媒体及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天。按照资金办法有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对资助对象是否符合资助条件有异议的,暂不列为资助对象,主办部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专项资金审议小组审议。异议属实的,取消企业接受资助资格;异议不属实或与申请资助资金事项无关的,不影响专项资金审议小组审议结果。
(五)拨付:市交通运输局向通过确认资助的企业拨付专项资金。
三、办理地址
该事项已实现全网办,企业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港务管理局)智能政务服务平台操作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