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继续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继续在部分道路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一、实施路段
1、广深高速(深圳段)、机荷高速、梅观高速、南光高速、107国道(深圳段)、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爱国高架桥、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深南沿河立交至春风高架桥段)、香蜜湖路、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至桃园路段)、梅观路北行(彩田匝道汇入口至南坪快速出口段)、梅观路南行(南坪快速入口至彩田匝道出口段)、南坪快速(布龙收费站至长岭陂一号桥段)、盐龙大道(大岭鼓隧道南侧至仙田桥段)、福龙路(白石岭隧道以北至布龙路路段)设置小客车或客车专用车道。
2、福龙路(白石岭隧道以北路段)、龙大高速(罗田收费站以南段)、布龙路(龙大高速至福龙路路段)、机荷高速西行方向(塘头立交至黄鹤收费站东广场路段)设置小客车、客车、大货车分道行驶标志,大型货车必须靠右在大货车道行驶,客车、小货车可借大货车道行驶。
二、实施时间
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施行。
三、车辆应按道行驶
车辆应按相应车型分道行驶,禁止货车、中型以上客车在小客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在客车道行驶。
四、所指车辆类型
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客车是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五、温馨提示
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