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深圳对盐田区部分路段实行电动车通行管理。
限行时间: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限行的意思:不是禁止行驶电动车,而是要遵守交通法规,按道通行,有非机动车道就走非机动车道,没有的就在人行道上缓慢通行,不能走机动车道。
盐田区限制行驶道路:
盐梅路,盐三路,官上路,深盐路,洪安路,洪安四街,洪安三街,洪安二街,东海四街,梧桐路,沙盐路,东海道,艺海路,闲云路,环碧路,环梅路,北山道,永安北一街,永安北三街,永安路,盐田北四街,盐田北五街,明珠大道,海景二路,金融路,东和路,海涛路,中英街,环城路,步步街,桥头街,海傍街,海山路,香径东街,香径南街,沙深路,盐田路,二十二米大道。
通行规则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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