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家想必都知道了深圳轻型车实行国六标准,自然汽油油品也得跟上。
2018年11月6日,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汽油的通告。
根据通告可知,深圳将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全市全面供应国Ⅵ车用汽油,油价暂时按国Ⅴ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1、国Ⅵ车用汽油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中A标准的车用汽油,蒸气压指标全年不超过60千帕。
2、国Ⅵ车用汽油标识字样为“标号+汽油+(Ⅵ)”。
3、全市国Ⅵ车用汽油批发、零售价格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Ⅴ车用汽油价格的规定执行。
4、根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10月30日在其网站发布《深圳市国Ⅵ车用汽油推广实施方案》,全市各成品油批发企业、各加油站必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国Ⅵ车用汽油的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汽油+(国Ⅵ)”字样。
按照方案,推广工作开始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对不按照规定销售国Ⅵ车用汽油、虚标油品标准等级、擅自涨价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市安监局将进一步统筹加强全市打击“黑油点”工作。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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