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共享单车在深圳已经是平常得再不能平常了,共享汽车也有不少市民体验过。在深圳共享汽车市场尚未彻底爆发前,深圳交委准备对该行业进行规范。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深圳市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规范分时租赁行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深圳共享汽车一览
市民只要有驾照,通过简单的注册流程后,就能够用手机APP搜索周边的共享汽车,然后扫码开走,租车费用以分钟或者半小时为单位进行结算,这是典型的共享汽车使用模式,其实质上就是汽车的分时租赁。
据统计,深圳已有多个共享汽车品牌在深运营,包括途歌、car2share、Ponycar、IGO、宝驾、联程共享等。
深圳拟明确共享汽车应使用纯电动车
值得关注的是,深圳交委最新出台的两份意见稿拟将新兴的共享汽车模式纳入监管、规范。
根据规定内容,汽车分时租赁定位为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订、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规定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使用纯电动车辆开展分时租赁业务。
明确分时租赁的车辆,需为租赁经营者自有车辆,不能是私家车,需在本市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类。
此外,规定“网点应优先布局于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酒店及公交欠发达区域”。
收取押金或预付款需设专用账户
同时,上述两份《征求意见稿》提出,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其中线下服务能力包括建立完善车辆检查、调度、维修、救援、回收机制和流程;
车辆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与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保险;
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保持有效运行。
分时租赁网络服务平台的数据,应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此外,明确分时租赁经营者收取押金或预付款的,应在银行或支付机构设立押金或预付款专用账户,并由托管银行或支付机构进行资金托管,保证专款专用;
要明确用户行为规范,建立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归集到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深圳信用网,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车辆使用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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