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市常规公交、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汽车客运站(含招呼站、停靠点)自9月1日19时起停止运营服务。
根据《深圳市防台风防汛紧急动员令》(2023年1号),深圳市已启动防台风和防汛Ⅰ级应急响应,9月1日下午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16时起停工、停业、停市,19时起停运。
全市常规公交末班于9月1日18时前发出,自19时起停止运营服务。
全市范围内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自9月1日19时起停止运营服务。
全市范围内汽车客运站(含招呼站、停靠点)自9月1日16时起停业,道路客运车辆自9月1日19时起停止运营服务。
恢复时间将根据深圳市三防指挥部指令另行通知。请市民朋友们合理安排出行计划,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公共交通服务电话:0755-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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