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禁摩限电”一直正在进行时没有放松,然而电动车屡禁不绝,为什么呢,一起来看一看。
有关数据表明,2013年深圳交通事故死亡476人,其中涉摩涉电死亡人数214人,而涉摩涉电死亡人数中有60%为乘客;2014年深圳发生涉摩涉电交通事故389宗,死亡人数54人。为何电动车危险性如此高,却还有“市”可为?为什么“禁摩限电”在深圳陷入困境?背后深层次的问题是什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接驳问题是否能让问题得以缓解?还需要什么制度配套?
深圳“限电”政策实施已有3年,但目前不少地铁口附近依然有电单车盘踞,2014年全年深圳共查扣涉摩涉电车辆373597辆,发生涉摩涉电交通事故389宗。
电单车大行其道背后,有着国标滞后带来的执法难点,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公共交通接驳不便利、交通规划不完善。目前来讲,1999年制定的“电动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标准,已经脱离实际,而且生产、销售源头的监管力度不够,加上电单车确实补充了公交运力不足的市场空缺,使得“限电”陷入了越限越多的怪圈。
每个人都有路权,对电单车建议实行上牌备案管理,绑定信息以约束骑车人遵守交通规则;同时,应完善城市交通接驳规划,建议开辟电单车、自行车专用道,让他们有路可走。
电动自行车机动性强,再一个现在深圳的电单车还没有实行牌照管理,所以深圳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具体数字我们还在评估。2014年全年我们查扣的涉摩涉电违法车辆有近40万台;全年发生涉摩涉电交通事故400多宗,死亡人数有54人,同比下降了。
对电动自行车现在实行特种车辆登记管理。目前特种车辆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黄色标记的,包括燃气、水务、电信、通讯以及电梯空调维修;第二类是绿色标记的,包括邮政、报刊、投递;其他的就用蓝色的,包括快递、送桶装水的。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车辆我们纳入登记管理,目前在册的有37649台。
关于超标车的问题。现在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我们要求所有的销售门店要挂出国家标准的车辆图标跟标准,如果发现门店没有挂,又在卖超标电动车,我们就罚款缴车。现在交警只能做到这一步,我们发现光靠公安一家在路面上执法也是不行的。
城市的发展从自行车时代到摩托车时代,又进入公交汽车时代。但是现在还是存在电单车,而且电单车不是在逐步缩小,而是逐步扩大并且在城市交通中产生激烈冲突。这里面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城市的规划总是滞后?这个滞后包括几个方面,城市的总体规划、交通道路规划和地铁规划,这三个是割裂的,没有走到一块,所以就导致了问题的发生,大家认为最后一公里不方便,所以要用电单车的形式来做弥补。
建议一:电单车上牌实行备案管理
对于电动自行车总的思路,就是把电单车管起来,而不是限起来。如果说下一步我们能够把所有的电单车摸清底细,符合标准的都上牌,那对所有骑电动车的人就是一个规范。现在电动车乱窜是因为你管不了它,为什么过红绿灯的时候机动车要停下来,因为车牌被拍照了要罚款,电动车敢乱窜是因为它没有牌照,没有任何成本。另外,老百姓根本搞不清楚电单车合不合规矩,统一挂了牌之后就清楚哪个是合法的,哪个是不合法的。没有老百姓想故意去违法,关键是没有给他们指明方向具体该怎么做。
建议二:完善规划让电单车有路可走
解决一个城市的交通问题,首先要把规划问题解决,再逐步落实到每一个人。现在深圳市交委在搞一个大行动,就是对所有地铁口的接驳进行规划。“禁摩限电”能不能结合整个大的交通规划把最后1公里完善起来?
两个建议,第一,公交站和地铁站附近,尤其是交通不发达的地方,政府应该配置一些电单车,解决老百姓回家的难题,这是公共交通的一个延伸。
第二个建议,现在电单车被查扣没收,手段太简单了,这也是发生矛盾冲突的根本问题,可以像东莞那样采用政府回购的手段。
现有电单车算机动车?国标滞后带来执法难题。
其实这个标准就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界限,如果超出标准就变成了机动车,机动车就要上牌。国家对电单车有这一个国标,如果时速往上提一点可能就是机动车了,对机动车的要求就完全是两回事了。首先要考驾照,然后机动车还要上牌、要买保险。现在电单车属于非机动车,首先不用考驾照,不用考驾照意味着你对交通的基本常识未必懂,这也是造成电单车在马路上没有规矩的原因之一。我们在中心区域、一些主干道上限行,其实是为了把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降到最低。基本上我们每次行动都有民警会受伤。
引起矛盾的重要原因,就是界定不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