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6日,有公证机构在审核中发现有6家车商涉嫌通过伪造汽车购销合同、定金收据,以及倒签交易时间等多种手段办理公证备案,公安机关已对相关案件及线索开展调查,查明情况后将依法处理。
深圳6家车商涉嫌伪造合同骗公证
——公证机构提醒1月23日前可主动撤回虚假材料
1月11日,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公证申请受理工作已经结束,全市公证机构开始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16日,有公证机构在审核中发现有6家车商涉嫌通过伪造汽车购销合同、定金收据,以及倒签交易时间等多种手段办理公证备案,公安机关已对相关案件及线索开展调查,查明情况后将依法处理。
涉嫌伪造合同的6家汽车销售公司为深圳市骏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安机关已将涉案人员12人传唤到案。经初步查明,6家公司共签署虚假合同68份,涉及车辆3054台,目前,相关案件及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此类造假行为,公证机构敬告公证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证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公证书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警局《关于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所涉公证事项的通告》第四条规定,车辆购买人和销售方应当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相关征信系统诚信记录。
为更好地开展小汽车增量调控公证工作,维护公证申请人的诚信记录,避免给相关企业和个人造成不良影响,公证机构现接受提交不实材料的公证申请人要求撤回公证的申请。申请撤回公证应当提交身份证、受理回执单、书面申请。撤回公证申请必须在1月23日(下周五)18时前,到受理公证申请的公证机构提出。逾期拒不申请撤回虚假材料的,相关职能部门将逐一核查,依法处理。